在沉大节日期间,各级党组织和整个党员干部要严明以下“十五个严禁”纪律要求,切实做到令行不容。
严禁“走秀式”调研和“表演式”慰问等大局主义、官僚主义行为;
严禁违规用公款采办、赠送、发放礼物、礼金、有价证券等节礼;
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物、电子礼券、电子红包等;
严禁违规发放津贴、补助、奖金、实物或以各类名义报销应由幼我承担的用度;
严禁违规用公款采办消费高档酒水;
严禁超尺度乘坐交通工具、超尺度公务欢迎;
严禁违规公款吃喝、游览、娱乐、健身等;
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;
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买办或借机敛财;
严禁违规获得、持佑注使用健身卡、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、高尔夫球卡等各类消费卡,或违反公务欢迎划定及其他有关划定,打着“公务欢迎”、“商务活动”、“表事活动”等暗号,领取、发放、赠奉上述卡或券;
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;
严禁公车私用、“私车公养”,或向下属单元、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、转嫁有关用度,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;
严禁违规出入个人会所;
严禁组织、参与隐秘团圆;
严禁违规组织参与自觉成立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。
(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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